越南企業所得稅的標準稅率為20%。企業所得稅法67/2025/QH15已通過並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,施行令320/2025/ND-CP則自2025年12月15日起生效。僅憑進駐工業區即可享有2年免稅與4年減徵50%的機制,已因該施行令而終結。工業區並不屬於本法第12條第3項所定的優惠地區。
重點摘要
- 標準稅率20%(自2025年10月1日起)
- 工業區自動減免終止(自2025年12月15日起)
- 優惠地區:經濟區、高科技區等(工業區除外)
- 全球最低稅負15%:合併營收達7億5,000萬EUR以上的集團,自2025年10月15日起
- 增值稅0%:以出口生產為用途、銷售予非關稅區(EPE)買方時
本文目錄
正在評估遷廠的投資人,若先前以「僅進駐工業區即享企業所得稅2年免稅」為前提計算收益,這個假設如今已不成立。實際能否適用,取決於營業場所所在地與行業別,以及是否屬於既有受惠者。
越南企業所得稅稅率依營收規模而異
以下為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稅率(luatvietnam.vn,截至2025年10月1日)。年營收30億VND以下的企業適用15%,30億~50億VND區間為17%,超過者為20%。石油·天然氣領域為25%~50%。
| 項目 | 稅率 |
|---|---|
| 年營收30億VND以下 | 15% |
| 年營收30億~50億VND | 17% |
| 標準 | 20% |
| 石油·天然氣 | 25%~50% |
越南投資優惠現在要在哪裡才有?
本法第13條第1項規定15年期間適用10%,第13條第4項規定10年期間適用17%。本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最長4年免稅與最長9年減徵50%,第14條第2項則針對第13條第4項所定所得規定2年免稅與4年減徵50%。依本法第12條第3項,優惠適用地區為特別困難地區、困難地區、經濟區、高科技區、高科技農業區以及集中數位科技區。工業區並不在這份名單之中。既有受惠者依祖父條款(grandfathering)獲得保護。
| 優惠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第13條第1項 | 15年期間10% |
| 第13條第4項 | 10年期間17% |
| 第14條第1項 | 最長4年免稅 + 最長9年減徵50% |
| 第14條第2項 | 2年免稅 + 4年減徵50% |
越南增值稅:出口生產銷售適用0%稅率
增值稅法48/2024/QH15已正式施行。依本法第9條,以出口生產為用途、銷售予非關稅區(EPE)買方的貨物,適用0%稅率。應先確認供應鏈及合約書上的買方類型。
全球最低稅負15%:誰會受到影響?
合併營收達7億5,000萬EUR(8億7,787萬USD)以上的集團,自2025年10月15日起屬於15%全球最低稅負的適用對象(en.vietnamplus.vn,截至2025年10月15日)。中小企業或單一法人通常不在此範圍內。2025年提議延繳的稅款與土地租金金額為114.789,6 ty dong(baochinhphu.vn,2025)。
越南稅務制度常見的錯誤認知
韓文與中文內容中,仍有相當多寫著「工業區 = 2年免稅 + 4年減徵50%」。以2025年12月15日之後的現行基準來看,這樣的說法並不正確。
投資支援基金確實依據143/2025號法第16條而存在,但本文並未查核施行令182/2024的相關標準。
截至2026年8月底,以稅務登記辦理歇業的家數較前一年底增加約30%(chaovietnam.co.kr,截至2026年8月底)。
常見問題
Q. 進駐工業區的企業現在還能享有2年免稅嗎?
A. 不行。自2025年12月15日起,依施行令320/2025/ND-CP,僅憑進駐工業區已無法取得自動減免。既有受惠者可適用祖父條款(grandfathering)。
Q. 年營收30億VND以下企業的稅率是多少?
A. 為15%。30億~50億VND區間為17%,標準為20%。
Q. 銷售給EPE就適用0%增值稅嗎?
A. 以出口生產為用途的貨物銷售予非關稅區(EPE)買方時,適用0%稅率。應先確認合約與供應鏈結構。
Q. 全球最低稅負是所有企業都適用嗎?
A. 不是。適用對象為合併營收達7億5,000萬EUR以上的集團。
付款前,請以書面確認以下三點:第一,目前營業場所是否屬於優惠適用地區;第二,EPE銷售結構下增值稅0%是否確實適用;第三,集團是否屬於全球最低稅負的適用對象。透過聊天方式聯繫韓國服務窗口,即可為您寄送企業所得稅·增值稅檢核清單。稅務判斷務必向具備執照的稅務師確認。




